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刑事责任是什么
更新时间:2023-11-14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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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刑事责任是构成刑事违法行为的,一般会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本罪的侦查机关是犯罪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负责。
一、
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刑事责任是什么
行为人构成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本罪的犯罪主体是单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个人犯处罚。
二、
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的侦查机关是谁
损害商业信誉罪应该由犯罪所在地公安机关负责侦查,审理的法院应该由犯罪嫌疑人所在地的法院进行审理。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五条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犯罪行为发生地,包括犯罪行为的实施地以及预备地、开始地、途经地、结束地等与犯罪行为有关的地点;犯罪行为有连续、持续或者继续状态的,犯罪行为连续、持续或者继续实施的地方都属于犯罪行为发生地。
犯罪结果发生地,包括犯罪对象被侵害地、犯罪所得的实际取得地、藏匿地、转移地、使用地、销售地。居住地包括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户籍所在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法律、司法解释或者其他规范性文件对有关犯罪案件的管辖作出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
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构成要件
找法网提醒您,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是由下列要件构成的:
1.即主体是一般主体,主观方面是故意;
2.侵害的客体是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的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以及市场秩序;
3.客观方面是实施了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使他人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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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罪的刑事责任是什么?
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的构成要件应有:
1、犯罪主体是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犯罪主观上是直接故意;
3、犯罪客体是市场交易秩序和商誉权;
4、犯罪客观上是行为人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四条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二百二十一条
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损害商业声誉、商品声誉罪的刑事责任是什么?
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的构成要件应有:
1、犯罪主体是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犯罪主观上是直接故意;
3、犯罪客体是市场交易秩序和商誉权;
4、犯罪客观上是行为人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四条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二百二十一条
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损害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罪的刑事责任是什么?
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的构成要件应有:
1、犯罪主体是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犯罪主观上是直接故意;
3、犯罪客体是市场交易秩序和商誉权;
4、犯罪客观上是行为人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四条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二百二十一条
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