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理赔有这些程序:
1.保险人向投保公司报案;
2.保险人配合投保公司工作人员查勘、确认损失、修复残损物品;
3.保险人向投保公司提出赔偿请求;
4.投保公司履行理赔义务。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规定。
找法网提醒您,交通事故赔偿准备的材料如下:
1.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2.医疗费等就医费用票据;
3.收入状况与误工之间证明;
4.如造成伤残,需提供伤残等级鉴定报告;
5.根据实际情况,需要的其它材料。
交通事故赔偿有期限。人身伤害的诉讼时效是3年,从伤害行为发生之日起算。受害人应当在治疗终结后3年内向对方主张赔偿,否则过诉讼时效。交通事故致身体受伤、残疾或死亡的,其民事诉讼的时效为3年。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其民事诉讼时效为3年。既有人身伤害又有财产损失的,诉讼时效应分别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