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复婚需要的条件与初婚一样,包括:
1.必须达到法定年龄。男性年满22周岁,女性年满20周岁;
2.男女双方结婚是自愿的,无人干涉;
3.男女双方不是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4.最后没有法律禁止结婚的疾病。
1.要进行复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包括户口簿、身份证;
2.当事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离婚证或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或人民法院的离婚调解书或判决书。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第一款,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复婚是指已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重新确立婚姻关系的行为。办事程序有审核申报资料—填表—健康检查—受理—审批—收费—发证。申请复婚和申请结婚的手续差不多,如下:
1.申请。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填写声明书。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
3.签名。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审核登记。找法网提醒您,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复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审理复婚登记手续后,将原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撤销,发给复婚登记证,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5.复婚登记证。办理复婚登记手续后,要将原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撤销,发给复婚登记证,才能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