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应追究的刑事责任: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是指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找法网提醒您,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有以下构成要件:
1.该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自然人和单位均能构成本罪的主体;
2.侵犯的客体为他人合法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和国家商标管理秩序;
3.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即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而销售的。如果行为人不知情,不构成本罪;
4.客观方面必须具有经销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并且经销金额较大的行为。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条规定: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2.尚未销售,货值金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3.销售金额不满五万元,但已销售金额与尚未销售的货值金额合计在十五万元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