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的探视权问题如何处理
更新时间:2023-11-02 1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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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离婚后孩子的探视权问题的处理是由双方父母进行协商处理,双方可以约定具体的探视时间、地点,要是双方协商不了的,则可以向管辖区的法院进行判决处理。
一、
离婚后孩子的探视权问题如何处理
离婚后孩子的探视权应按照双方协议约定的或者法院判决的时间处理。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二、
离婚后如何执行探视权
找法网提醒您,探视权的执行,主要在以下三个方面:
1.要行使好探视权的请求权。这种请求权实际上是一种自然主张权,即只要当事人在离婚或变更抚养关系时不放弃,探视权就与直接抚养权同时成立。
2.对探望的方式和时间要明确。当事人协商或法院判决,都得对探望的方式和时间作出明确的规定。
3.要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探视权是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当事人的权利,但它的行使必须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有利于子女的学习成长。不能为了行使探视权,使子女在身心健康、生活、成长、学习方面受到影响。

三、
离婚后孩子的探视权能够中止吗
有以下情形的,可以中止对方的探视权: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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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子女的探视权如何判
离婚后小孩探视权的规定:
1、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有权探望子女,另一方有义务协助;
2、行使探视权的方式和时间可以由双方在离婚时协商,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在离婚诉讼中作出判决。
为了尊重子女的意愿,保护子女的身心健康,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人民法院可以依法暂停其探视权,暂停理由消失后,恢复探视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离婚后孩子的探视权具体如何行使
离婚后小孩探视权的规定:
1、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有权探望子女,另一方有义务协助;
2、行使探视权的方式和时间可以由双方在离婚时协商,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在离婚诉讼中作出判决。
为了尊重子女的意愿,保护子女的身心健康,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人民法院可以依法暂停其探视权,暂停理由消失后,恢复探视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