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资人决定解散公司;
2.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
3.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4.法律规定的其他解散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十六条
个人独资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
(一)投资人决定解散;
(二)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
(三)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个人独资企业承担企业债务的方式是应由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独资企业即为个人出资经营、归个人所有和控制、由个人承担经营风险和享有全部经营收益的企业。以独资经营方式经营的独资企业有无限的经济责任,破产时借方可以扣留业主的个人财产。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条本法所称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十八条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投资人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提交下列文件:
1.投资人签署的《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领取,投资人签字);投资人以个人财产出资或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在设立申请书中予以明确;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投资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企业住所证明;
4.投资人身份证明;提交投资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籍证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由投资人签字并经登记机关核对。
5.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