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变更的程序是怎样的
更新时间:2023-08-29 1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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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股东变更的程序是申请人携带相关的材料向工商部门提出申请,工商部门审核通过后发放登记通知书,申请人完成变更登记等。公司股东变更需要的材料有变更登记申请书、股东会决议等。
一、
股东变更的程序是怎样的
股东变更的程序是:
1.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工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2.工商部门审查申请材料后,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给申请人发放《登记决定通知书》;
3.申请人凭借《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证窗口换取《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
4.完成变更登记并备案。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二、
变更股东需要的材料
找法网提醒您,公司变更股东所需要准备的资料具体如下: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公司签署《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
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4.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
5.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

三、
股东变更纠纷怎么办
股东变更纠纷的处理方式如下:
1.协商。合同当事人在友好的基础上,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
2.调解。合同当事人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可以要求有关机构调解如,一方或双方是国有企业的,可以要求上级机关进行调解。上级机关应在平等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而不能进行行政干预。当事人还可以要求合同管理机关、仲裁机构、法庭等进行调解;
3.仲裁。合同当事人协商不成,不愿调解的,可申请仲裁。
4.诉讼。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支持达成调解协议或者调解不成的,依法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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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变更股东流程是什么样的
公司变更股东的流程是:
1、当事人提出变更提案;
2、召开股东大会,且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其他股东均放弃优先购买权;
3、当事人申请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公司变更股东的流程是什么
公司变更股东的流程:携带变更登记申请书、变更决议等文件到当地公司登记机申请变更登记;工商局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工商行政管理局在5个工作日后,申请人可以到发照窗口换发《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未依法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
变更登记事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还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公司股东的变更程序是怎样的
公司变更股东的流程是:
1、当事人提出变更提案;
2、召开股东大会,且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其他股东均放弃优先购买权;
3、当事人申请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