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的审判制度主要有什么
更新时间:2023-11-10 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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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法院的审判制度主要包括公开审判制度、回避制度和合议制度等。审判人员的回避一般是由院长来决定,回避的人员包括书记员、翻译人员和勘验人等。如果审判长是院长,那么此时回避由审判委员会来决定。
一、
法院的审判制度主要有什么
法院的审判制度主要有:
1.公开审判制度;
2.辩护制度:任何刑事被告人都有权辩护。被告人除行使辩护权外,还可以委托辩护人或者人民法院指定辩护人为其辩护;
3.回避制度:指审判人员或者其他有一定利害关系的相关人员,为保证案件的公平审判,不得参与本案的审判活动或者诉讼活动的审判制度;
4.合议制度:指由多名审判人员组成的合议庭审理和裁判的制度。实行合议制是为了充分发挥集体智慧,弥补个人能力的不足,确保案件的审判质量。
二、
法院审判人员回避应哪些人来做决定
找法网提醒您,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对于审判人员的回避,是由院长决定的,回避制度,是指审判人员和其他法定人员在遇有法律规定的情形时,退出对本案审理的制度。回避制度是为了保证案件获得公正审判而设立的一项制度。根据法律规定,回避的人员包括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和勘验人等。所以对于回避,如果是院长担任审判长的,则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如果是审判人员的回避,则由院长决定;如果是其他人员的回避,则由审判长决定。

三、
法院审判时合议庭的组成原则是什么
合议庭的组成原则有以下几点:
1.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应当是单数。
2.合议庭的组成人员,由经过合法任命的本院的审判员和在本院执行职务的人民陪审员充任;或者全部由审判员组成。
3.合议庭由院长或者庭长指定审判员1人担任审判长,院长或者庭长参加审判案件的时候,自己担任审判长。
4.不得随意更换合议庭成员。
5.合议庭组成人员确定后,除因回避或者其他特殊情况,不能继续参加案件审理的之外,不得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更换。合议庭成员的更换情况应当及时通知诉讼当事人。
6.人民陪审员不得担任审判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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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监督程序,法律规定是什么
审判监督程序的法律规定: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法院的审判制度主要有哪些,法律怎么规定的
法律分析:审判机关是依照法律规定代表国家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国家机关。在中国,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军事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有高级人民法院,以下为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
第一百二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军事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人民法院的组织由法律规定。
人民法院实行什么审判制度?
我国实行的审判制度分别有:两审终审制度、审判公开原则保障辩护原则、法院定罪原则、人民陪审员制度、法律其他规定。人民法院审判案件,实行两审终审制。人民法院审判案件,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一律公开进行。
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人民法院有义务保证被告人获得辩护。其他内容根据法律具体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条 <br/>
人民法院审判案件,实行两审终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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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br/>
人民法院审判案件,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一律公开进行。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人民法院有义务保证被告人获得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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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br/>
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br/>
第十三条<br/>
人民法院审判案件,依照本法实行人民陪审员陪审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