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录音如何能够成为有效证据
更新时间:2023-08-29 00:55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电话录音能够成为有效证据的条件是行为人提供的录音内容完整、录音没有经过剪接、剪辑等处理。需要注意的是,民事诉讼的证据三性包括了关联性、真实性以及合法性。
一、
电话录音如何能够成为有效证据
电话录音符合如下条件能够成为有效证据:
录音对象必须是本人与承担义务的一方的讲话。录音内容必须完整。录音应当未做技术处理录音证据应当未被剪接、剪辑或者伪造,前后连接紧密,内容未被篡改,具有客观真实性和连贯性。应以合法方式取得。录音内容必须反映被录音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电话录音应留下原始载体。电话录音可以公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二、
证据的三性
找法网提醒您,民事证据三性原则如下:
1.真实性。指一份证据本身形成过程是客观真实的,不是出具证据的一方有意伪造的,同时其中的内容是能客观反映待证事实的;
2.合法性。证据符合证据的法定形式;
3.关联性。证据与待证事实之间必须具有一定的联系。

三、
民事案件伪造证据的后果
伪造证据的法律后果:
1.作伪证情节较轻的不追究刑事责任,但会受到罚款或者拘留的处罚;
2.如果情节严重,会构成伪造证据罪,应承担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如何提高电话录音证据的有效性
合法录音,清晰保存。操作建议:1.使用高质量录音设备,确保音质清晰;2.在对方知情且同意的情况下录音;3.录音内容应完整,避免剪辑或篡改;4.妥善保存录音文件,避免损坏或丢失。
如何通过电话录音收集婚内出轨证据?
一方出轨的情形下收集证据的方法是:
1、固定易失证据。对于婚姻一方与外遇对象来往的手机短信内容、电子邮件内容、电脑博客日记、qq聊天记录,如果可能,应当委托公证部门对此类证据作固定处理。
2、文字证据。婚姻一方在外遇行为突然曝光事发初期,可能因碍于情面、情急之下或表示悔改而写下“忏悔书”、“认错书”、“保证书”、“协议书”等形式的文字材料。
3、视听证据。夫妻双方就婚姻外遇相关情况交涉的录音资料,这主要靠当事人自己偷录采集。
请注意,在收集证据时,应确保方式合法,避免侵犯他人隐私。同时,收集到的证据需经过查证属实后,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电话录音能否成为刑事案件的证据?
法律分析:刑事案件电话录音可以作为证据。电话录音可以作为刑事诉讼的证据,视听资料必须经过查证属实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