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赔偿走法律程序如下: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
8.判决宣告。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管辖法院既可以向侵权行为地(事故发生地)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可根据具体的情况选择。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六条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交通事故中承担赔偿责任的应该是对事故负有责任的人,一般这样赔偿:
1.负事故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负主要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次要责任的,承担30%的责任;
3.负同等责任的,承担50%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