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的条件有:
1.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的主体限于司法工作人员;
2.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3.犯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审判机关的正常活动;
4.客观方面表现为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行为。
根据法律规定,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立案条件是:枉法裁判,致使公民财产损失或者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财产损失重大的;枉法裁判,引起当事人及其亲属自杀、伤残、精神失常的;串通当事人制造伪证,毁灭证据或者篡改庭审笔录而枉法裁判的;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找法网提醒您,行政枉法裁判罪需要到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立案的机关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第一百一十条 ,立案的材料来源 对立案材料的接受和处理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