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不存在再审的可能性。因为离婚案件属于身份类型的案件,此类案件裁判生效后,当事人不能申请再审。调解解除婚姻关系的案件,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子女抚养的问题也不能申请再审,而应当另行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书,不得申请再审。
第二百零一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
申请再审条件是:
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2.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3.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4.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找法网提醒您,民事案件再审申请期限为六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第二百零五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