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请求婚姻无效的人是婚姻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
利害人包括: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证明无效婚姻关系,当事人需要出具以下证据:
1.证明一方有重婚的证据;
2.证据夫妻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证据;
3.证明一方或者双方未到法定婚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找法网提醒您,无效婚姻财产应当依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分割,对于无过错方可以适当的多分部分财产,对有过错的当事人则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的分割份额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者是由法院判决。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