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房屋时应签署哪些合同条款

更新时间:2023-09-09 2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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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购买房屋时应签署的合同条款是要具备买卖双方的基本身份信息,要明确房屋的价款,及价款的支付方式,要具备房屋的交付日期,约定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其他条款。
一、

购买房屋时应签署哪些合同条款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应具备的主要内容是:买卖双方和该房屋的基本信息;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装饰、设备标准承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解决争议的方法;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二、

房屋买卖合同有效期多少年

  签定房屋买卖合同一般没有有效期。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合同的有效期,房屋买卖合同的生效时间和终止时间一般由当事人自行约定,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时合同成立生效或符合当事人所约定的生效条件时,合同成立生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购买房屋

三、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由哪个法院管辖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管辖:

  1.当事人想约定管辖时,在不违反法院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情况下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当事人已经约定管辖的,以约定的为准。

  3.当事人没有约定管辖的,通常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找法网提醒您,《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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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应包括哪些条款
房屋买卖合同需要写明的条款是:双方和房屋的基本信息;房屋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交付使用条件和日期;办理产权登记的有关事宜;质量标准承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责任;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与违约责任等条款。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br/> 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 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br/>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br/>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br/>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br/>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br/>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br/> (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br/> (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br/> (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br/> (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br/> (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br/>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br/> (十二)违约责任;<br/>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买房时,签订购房合同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买房签订合同时需注意以下事项: 1、缔约主体是否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合同中是否具备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等重要条款; 3、出卖人是否是房屋的有权处分人。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五百九十六条规定,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第五百九十七条规定,因出卖人未取得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限制转让的标的物,依照其规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五百九十六条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房屋买卖合同需要写明哪些条款
房屋买卖合同应写明的内容有: 1、有关房屋面积方面的条款。 2、关于价格、收费、付款额同的条款。 3、有关房屋质量的条款。 4、售后物业管理的条款。 5、履行合同的期限和方法的条款。 6、产权登记的条款。 7、税费负担的条款。 8、违约责任的条款。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2)标的; (3)数量; (4)质量; (5)价款或者报酬;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7)违约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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