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欠债另一方可以要求离婚。我国法律规定,婚姻的自由,包括结婚的自由,也包括离婚的自由。夫妻离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协议方式或诉讼方式解除婚姻关系。而对于一方的欠债,如果不是为家庭日常或者生产经营的支付所负债务的话,属于一方的债务,对另一方不受影响。因此,一方有提出离婚的自由。
对于婚姻存续期间存在的债务,债权人可以要求夫或妻任何一方返还。
有如下情形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按个人债务处理,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5.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离婚后财产纠纷管辖法院是被告人的住所地人民法院,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找法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离婚财产纠纷有效期是三年长时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的,另一方自发现之日起三年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找法网提醒您,《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