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可撤销合同承担的法律后果有:
1.可撤销合同的合同效力待定,需要根据撤销权人的意思表示确认是否生效;
2.若合同被撤销的,当事人双方应当返还原物。无法返还或没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3.若合同未被撤销的,合同继续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找法网提醒您,可撤销合同撤销权的期限是一年。但如果是该撤销权基于重大误解而产生的,撤销权的期限是为九十日。并且撤销权的起算时间为撤销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无效合同和可撤销合同有五个区别:
1.产生原因不同。可撤销合同产生的原因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及乘人之危、欺诈胁迫且不危害国家利益;
2.认定程序的启动不同。无效合同在内容上具有明显的违法性,因此法院和仲裁机关有主动干预权;
3.法律效力不同。无效合同虽然已经成立并存在,但是自始自终都是无效的;
4.法律责任不同。无效合同不但自始至终不能产生法律效力;
5.期限限制不同。无效合同不存在期限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