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交警处理流程如下:
1.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
2.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
3.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
4.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
找法网提醒您,《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
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应当由鉴定人签名。
1.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伤残的,应提交《伤残鉴定报告》;在公安机关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时未作伤残鉴定的,在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时,应提交书面申请,要求人民法院作伤残鉴定。根据伤残评定的等级,要求对方赔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
2.因交通事故造成残疾的,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应提交医院的证明,凭医院的证明按照普及器具来计算残疾用具费。
3.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的鉴定,简称“三费”鉴定。在公安机关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时未作“三费”鉴定的,在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时,应提交书面申请,要求人民法院作“三费”鉴定,根据鉴定的报告要求对方误工费、护理费和营养费。
4.医疗费的凭据,是指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
5.处理交通事故的交通费、住宿费等凭据,包括其亲属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交通费、住宿费折凭据及误工费证明。
找法网提醒您,交通事故的赔偿如下提起诉讼:
1.当事人向法院起诉;
2.法院受理该诉讼并进行立案;
3.向被告发送起诉状副本并通知被告答辩;
4.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5.法院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