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复婚不罚钱。婚姻自由包括结婚的自由也包括离婚的自由。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并且符合结婚的条件的,就可以在离婚后再次复婚。
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三条,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
民政局复婚需要的材料有
1.身份证明;
2.居民身份证或者军人(含武装警察)身份证件;
3.所在单位、居(村)委员会或者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离过婚的,还应持离婚证件;申请复婚登记的当事人,不再进行医学检查。找法网提醒您,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复婚申请,应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并在结婚登记申请书和结婚证上注明恢复结婚字样,同时收回离婚证。申请复婚登记的当事人从取得结婚证起恢复夫妻关系。
办理复婚登记的流程和办理结婚登记流程基本一致,如下:
1.申请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填写声明书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
3.签名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审核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复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审理复婚登记手续后,将原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撤销,发给复婚登记证,才能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