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无效是一种合同的法律状态,指因欠缺一定生效要件而致合同当然不发生效力。合同不生效也是一种合同的法律状态,但它是指合同成立但仍然没有生效,当其具备生效要件之后其合同就可以生效了。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找法网提醒您,合同无效时合同中的违约金条款也无效。根据我国最新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在合同无效的情况下,仅有三种条款是有效的:
1.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
2.因合同无效返还由该合同取得的财产;
3.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七条,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算条款的效力。
在实践中,违约金条款并不是结算和清算条款,结算和清算条款的意思是就有关报酬、费用等方面如何计算的问题。违约金条款也不是争议解决条款。
合同无效后的处理如下:
1.返还财产,包括单方返还和双方返还;
2.折价补偿,前提为当事人的财产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
3.赔偿损失,由于一方或者双方的过错给对方造成损失时,需要赔偿。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