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有毒食品罪的定罪标准是什么
更新时间:2023-11-04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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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销售有毒食品罪的定罪标准是行为人销售明知掺有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等行为。需要注意的是,刑法规定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公众的身体安全和健康。
一、
销售有毒食品罪的定罪标准是什么
销售有毒食品罪的定罪标准是:
1.在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销售明知掺有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
2.销售明知是使用盐酸克仑特罗或含有该类药品的饲料养殖的供人食用的动物的;
3.销售明知是使用盐酸克仑特罗等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品或者含有该类药品的饲料养殖的供人食用的动物制品的,应予立案追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二、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构成要件
找法网提醒您,满足下列要件即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1.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方面是出于故意,且有非法牟利目的;
3.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对食品卫生的管理制度以及不特定多数人的身体健康权;
4.客观方面即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行为。

三、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追诉时效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追诉时效是15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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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有害食品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立案标准:
1、在销售的食品中掺入了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
2、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
3、足以造成他人身体健康遭受危害,侵犯公共安全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二十条
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应予立案追诉。
在食品加工、销售、运输、贮存等过程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使用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的,应予立案追诉。
在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销售、运输、贮存等过程中,使用禁用农药、兽药等禁用物质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的,应予立案追诉。
在保健食品或者其他食品中非法添加国家禁用药物等有毒、有害物质的,应予立案追诉。
销售有害食品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立案标准是,在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应予立案追诉。犯此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销售有害食品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立案标准:
1、在销售的食品中掺入了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
2、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
3、足以造成他人身体健康遭受危害,侵犯公共安全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二十条
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应予立案追诉。
在食品加工、销售、运输、贮存等过程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使用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的,应予立案追诉。
在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销售、运输、贮存等过程中,使用禁用农药、兽药等禁用物质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的,应予立案追诉。
在保健食品或者其他食品中非法添加国家禁用药物等有毒、有害物质的,应予立案追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