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2.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3.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请求男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并写明具体的抚养费金额)。
4.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男方放弃探视不可以不出抚养费。探视权是权利,可以放弃;抚养权是义务,不能放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找法网提醒您,抚养费给付期限的规定如下:一般情况下,抚养费应当支付到子女年满十八周岁为止。但如果子女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能够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