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期限有哪些具体规定
更新时间:2023-08-11 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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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执行期限的具体规定是两年,如果法院在申请后六个月没有执行的,申请人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申请强制执行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执行申请书;生效法律文书等。
一、
执行期限有哪些具体规定
执行期限的规定是,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并且,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二、
申请强制执行需提供哪些
申请强制执行需要提供的材料如下:
1.执行申请书;
2.生效法律文书原件;
3.执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申请人不能亲自到法院申请执行,需委托代理人代为其申请执行的,应出具授权委托书;
5.法律文书的生效证明。属本院判决、调解、裁定的,应由经办法官或书记员签字证明已经生效;
6.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清单。

三、
申请民事强制执行的条件
找法网提醒您,申请强制执行需要的条件有:
1.申请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
2.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
3.申请执行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
4.义务人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
5.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有给付内容,且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明确;
6.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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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申请期限的相关规定
针对执行申请期限的问题,核心规定是期限一般为二年。其中,执行的常规流程是立案后六个月内完成。若有特殊情况,可以申请延长执行期限。如果六个月后法院尚未执行,申请人有权向上一级法院申请执行。另外,申请人应当注意保留相关证据以备后续法律程序的需要。
法院执行终止的期限规定
申请执行期限为二年。具体操作:1. 确定法律文书规定的履行期限;2. 在履行期届满后二年内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3. 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4. 法院受理后,配合执行程序。
执行异议审理期限的法律规定
执行异议审理期限为15日。操作包括:1. 向执行法院提交书面异议;2. 法院15日内审查并裁定;3. 对裁定不服,可在10日内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