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判断股东有抽逃公司资金行为

更新时间:2023-08-08 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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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判断股东有抽逃公司资金行为的标准是将注册资金的非货币部分;通过对股东提供抵押担保而变相抽回出资等。抽逃注册资金的构成要件包括主体要件是公司发起人或者股东等。
一、

如何判断股东有抽逃公司资金行为

  1.伪造虚假基础关系,公司与股东的买卖关系,公司将股东的注册资金的一部分或全部抽走。

  2.通过对股东提供抵押担保而变相抽回出资。

  3.将注册资金的非货币部分,如建筑物、厂房等在验资完毕后,将其中的一部分或全部抽走。

  4.抽走货币出资,以其他未经审计评估且实际价值明显低于其申报价值的非货币部分补帐,以达到抽逃出资的目的。

  5.控股股东利用其强势地位,强行将注册资金的货币出资的一部分或全部抽走。

二、

抽逃注册资金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抽逃注册资金的构成要件有:

  1.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公司发起人或者股东;

  2.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

  3.客体是侵犯了国家公司资本管理制度。抽逃注册资本属于违法犯罪行为,这不仅侵犯了公司的利益,而且可能侵犯公司以外第三人的利益,如公司的债权人,因此法律严令禁止,情节严重的还构成犯罪。

抽逃公司资金行为

三、

抽逃注册资金罪立案标准

  抽逃注册资金罪立案标准是行为人在注册公司出资后又抽逃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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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认定为公司股东抽逃出资的行为有哪些?
以下行为可以认定为公司股东抽逃出资: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等。且前述行为必须发生在公司成立后。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 (三)》第十二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 (三)》第十二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 (三)》第十二条 公司成立后,公司、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相关股东的行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损害公司权益为由,请求认定该股东抽逃出资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 (二)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 (三)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 (四)其他未经法定程序将出资抽回的行为。
公司股东抽逃出资的行为有哪些?
法律分析:公司股东抽逃出资的认定: (一)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 (二)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 (三)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 (四)其他未经法定程序将出资抽回的行为法律依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三》 第十二条 公司成立后,公司、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相关股东的行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损害公司权益为由,请求认定该股东抽逃出资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 (二)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 (三)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 (四)其他未经法定程序将出资抽回的行为。
如何认定股东抽逃资金
有下列行为的通常可以认定股东抽逃资金: 1、股东将出资款项转入公司账户验资后又转出; 2、股东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 3、股东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的; 4、股东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的。《公司法》第二百条规定,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二百条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