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复核结果能否改变判决结果

更新时间:2023-11-01 09:10
找法网官方整理
问题相似?直接咨询律师 >
导读:
死刑复核结果能改变判决结果,但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最高人民法院进行死刑复核程序一般需要的时间是两个月左右。犯罪分子阻碍死刑复核后七日内执行死刑。
一、

死刑复核结果能否改变判决结果

  死刑复核结果能改变判决结果。

  死刑复核只要满足以下情形之一的,就能改判:

  1.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此种情形应当改判);

  2.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此种情形可以改判)。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

  (二)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

  (三)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原审人民法院对于依照前款第三项规定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作出判决后,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或者裁定,不得再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二、

犯罪分子被判死刑复核要多久

  死刑复核程序的时间一般为两个月左右,案件复杂的话可能会时间长一点。据司法实践中,对重大敏感案件,最高法院复核时间很短,有的用不到一个月,死刑复核程序一般要两个月以上,个别的案件核准需要数年。死刑复核程序并没有期限的明确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

  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和判处死刑的第二审案件,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死刑复核结果改变判决结果

三、

死刑复核后几天内执行

  死刑复核后七日内执行。死刑复核后,最高人民法院的执行死刑命令,应由高级人民法院交付第一审人民法院执行。第一审人民法院接到执行死刑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执行。找法网提醒您,如果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故意犯罪,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的,由罪犯服刑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执行。

  死刑的适用条件主要包括:

  1.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即所犯罪行对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危害特别严重和情节特别恶劣的;

  2.死刑案件判决后,必须经过复核程序核准;

  3.死刑的执行程序。死刑,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大家都在问
我也要提问 >
死刑复核有改判的可能吗
死刑复核有改判。即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最高人民法院应当作出核准或者不核准死刑的裁定。对于不核准死刑的,最高人民法院可以发回重新审判或者予以改判。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条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条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条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作出核准或者不核准死刑的裁定。对于不核准死刑的,最高人民法院可以发回重新审判或者予以改判。 第二百四十九条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死刑缓期执行的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组成合议庭进行。
死刑复核平常会改判吗?
死刑复核中有改判的。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发现犯罪分子不应当执行死刑的,或者案件证据存在疑问的,可以发回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或者予以改判。 《刑事责任》第二百五十条法律依据:《刑事责任》第二百五十条 《刑事责任》第二百五十条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作出核准或者不核准死刑的裁定。对于不核准死刑的,最高人民法院可以发回重新审判或者予以改判。 第二百五十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讯问被告人,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 在复核死刑案件过程中,最高人民检察院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应当将死刑复核结果通报最高人民检察院。
死刑复核中会有改判的吗
死刑复核中有改判,原判认定事实正确、证据充分,但依法不应当判处死刑的,应当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根据案件情况,必要时,也可以依法改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四百二十九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四百二十九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四百二十九条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诉讼程序合法的,应当裁定核准; (二)原判认定的某一具体事实或者引用的法律条款等存在瑕疵,但判处被告人死刑并无不当的,可以在纠正后作出核准的判决、裁定; (三)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应当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 (四)复核期间出现新的影响定罪量刑的事实、证据的,应当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 (五)原判认定事实正确、证据充分,但依法不应当判处死刑的,应当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根据案件情况,必要时,也可以依法改判。
律师解答动态
您好,有没有责任划分的
赵磊律师
赵磊律师
4分钟前
详细说一下事情的经过,我帮你出个方案
刘江律师
刘江律师
5分钟前
剖腹产出现子宫憩室严重影响正常生活,若能证明是医院手术操作、术后护理或诊断治疗等方面存在过错且与子宫
孙志伟律师
孙志伟律师
15分钟前
你好,你说情况想主张什么
李政律师
李政律师
37分钟前
你好,我是商丘专业刑事辩护律师,很高兴为你服务。会的监狱也有医生
我也要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