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借款合同一般应采用书面形式;
2.合同一般需包括借款币种、用途、数额、利率等条款;
3.不能借高利贷;
4.合同的条款要约定明确;
5.没有约定利息的,视为没有利息;
6.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或根据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但自然人之间借款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找法网提醒您,民间借贷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三年,起算点的标准是:
1.有约定履行期限的债权请求权,从期限届满之日的第二天开始起算。
2.没有履行期限的债权请求权,从债权人主张权利时起算;债权人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的,则从该期限届满之日的第二天开始起算。
民间借贷合同以下情况下是无效的:
1.借贷一方或双方的主体不合格;
2.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借贷合同,并且损害了国家利益的;
3.借贷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4.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如借款给别人去赌博或贩毒的;如果贷款人明知借款用途是非法活动而提供借款的,该借款合同无效,双方还将受民事制裁;
5.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6.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