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决定的诉讼时效规定是什么
更新时间:2023-08-23 0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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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行政复议决定的诉讼时效规定是当事人受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的十五天内向法院提出。行政复议的法律特点是提出的主体必须适格;提出的行政复议决定是行政机关已经作出行政决定后作出的;行政复议主要是书面审查;等等。
一、
行政复议决定的诉讼时效规定是什么
行政复议期限是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行政诉讼期限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找法网提醒您,行为人先提起复议后诉讼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
行政复议特点是什么
行政复议有以下四个特点:
1.提出行政复议的人,必须是认为行政机关行使职权的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当事人提出行政复议,必须是在行政机关已经做出行政决定之后,如果行政机关尚没做出决定,则不存在复议问题。复议的任务是解决行政争议,而不是解决民事或其他争议。
3.当事人对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不服,只能按法律规定,向有行政复议权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
4.行政复议,主要是书面审查,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具有法律效力。只要法律未规定复议决定为终局裁决的,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仍可以按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三、
行政复议申请人必须承担什么义务
行政复议申请人的义务:如实填写行政复议申请书,并按照要求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在行政复议期间执行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复议机构认为需要申请人协助调查取证的,申请人应当予以配合;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复议决定。
《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二条
书面审查原则及例外,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但是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情况,听取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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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时间有什么规定
行政复议期限为六十日。一般案件六十日内作出决定,法律另有规定或案情复杂可申请延期,延长期不超三十日。需确保程序正当,保障申请人权益。
行政复议有什么规定
1.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2.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行政复议时间多久,有哪些规定
提起行政复议的时间限制一般为六十日。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具体行政行为持有异议,应在得知该行为后的六十天内,向复议机关提出复议请求,以期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具体而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当遇到以下情形时,可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1.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如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及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及执照、行政拘留等,表示不服;
2. 对行政机关采取的行政强制措施,如限制人身自由或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表示不满;
3. 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自身合法权益。
此外,该法还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应在得知该行为后的六十天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除非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此期限。若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导致申请期限延误,则申请期限应从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