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是否需要签署转让协议

更新时间:2023-08-07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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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股权转让是否需要签署转让协议可根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而定,但是签署书面协议比较稳妥,协议的内容要包括转让价格、转让数量等。股权转让合同无效的情形是没有经过股东过半数同意等。
一、

股权转让是否需要签署转让协议

  股权转让不是必须签署书面协议,但是建议签署书面协议,协议的内容应包括转让价格、转让数量、双方权利义务等。未签订合同可能存在转让纠纷,影响股权交易的正常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

什么情况下股权转让合同无效

  找法网提醒您,股权转让合同无效的情况如下:

  1.未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或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没有放弃优先购买权,股东与股东以外的人订立股权转让协议的;

  2.股权转让协议程序、内容违反法律规定的;

  3.其他情形。

股权转让协议

三、

股权转让纠纷起诉流程是怎样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立案;

  3.法院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4.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5.开庭审理;

  6.法院做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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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协议能否加盖合同章?
股权转让协议可以盖合同章。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公司法》第七十三条规定,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 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第一款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公司法》第七十三条 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 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股权转让协议,应如何撰写股权转让协议?
股权转让的实施方式:转让人与受让人先行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而后由转让人在公司中履行程序及实体条件。
股东转让股权一定要签禁业协议吗?
股权转让时,股东转让方与受让方应就股权转让的价格、购股款的支付及交割时间、转让前的公司未分配利润的享受以及债权债务的责任等四个方面主要事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