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处理请求书
需按统一的格式填写(具体份数为:正本1份+副本1份[送达被请求人]);请求人为法人单位,处理请求书需加盖请求人公章,请求人为个人,处理请求书需由其亲笔签名。
2.请求人身份证明文件
(1)法定登记证明(营业执照副本);
(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3)个人身份证。
3.专利文件
(1)专利证书;
(2)专利文献(公告页、附图、权利要求书、说明书等);
(3)法律状态证明(当年交纳专利年费发票或专利检索报告)。
上述材料请求人可提交复印件(具体份数:正本1份+副本1份[送达被请求人]),但需提供材料原件予以核对,原件核对无误后退还。
4.涉嫌侵权证据
( 1)被请求人工商登记资料;
(2)涉嫌侵权样品(涉嫌侵权产品);
(3)生产、使用、销售涉嫌侵权产品的证据(如销售发票、收据、报价单、产品宣传广告材料、生产任务单、出仓单、公证书等)。
上述材料需提交原件及复印件。
5. 委托代理的
请求人委托代理人的,要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需写明代理权限(如代为提起处理请求,代为承认、放弃、变更处理请求,代为参加口头审理、进行和解,代为签署有关法律文件)。涉外侵权案件,应当提交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使领馆认证的授权委托书。
找法网提醒您,专利侵权诉讼需要注意如下几个问题:
1.已经过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作出侵权或者不侵权认定的,当事人仍可向法院起诉。
2.当事人提起侵犯实用新型专利权诉讼时,应当在起诉时出具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的检索报告。
3.侵犯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件的被告有权请求中止诉讼,但应当在答辩期内对原告的专利权提出宣告无效的请求。
专利侵权的举证责任是由原告,即权利人举证证明本人是专利权人以及证明被告的侵权行为和本人受到的损害。而被控的侵权人,即被告可以举证证明自己并未实施侵权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