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欠款应按照如下方式处理:
1.主动清偿债务,按债务的种类、金额、约定的结算期限,主动安排资金,及时或提前还债;
2.进行债务重组,以资产抵消债务、或以应收账款抵消债务、或以相应的股权或债权偿还债务、或以还需用的固定资产偿还债务、或以劳务抵偿债务,争取以闲置的资产来抵消所应偿还的债务;
3.将债务转化为资本,在无资金还债时,公司要积极与债权人沟通,及时将债务转化为资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找法网提醒您,公司债务股东一般不需要承担。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仅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但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的,应当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或者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如果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不能协商解决纠纷的,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的三年内,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来解决该纠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