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人承担主债务后欠款人不还款的解决方法:
1.担保人是向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不能随意否认担保。如不愿意继续承担担保责任,可以与债权人协商解除担保协议;
2.担保人如果已经实际承担担保责任,向债权人偿还欠款,可以向债务人、借款人行使追偿权,要求偿还担保人偿还的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债务担保人实现自己的权利方式如下:
1.按担保贷款条件和程序自主审查和决定是否为贷款提供担保;
2.要求借款人提供与借款有关的资料;
3.有权对借款人进行贷后跟踪审查;
4.如借款人未能履行合同规定义务的,担保人有权通知贷款人依合同约定要求借款人提前归还贷款或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贷款;
5.在贷款将受或已受损失时,可依据合同规定,采取使贷款免受损失的措施等。
6.有权处要求担人提供反担保措施;
7.在履行代偿义务后,有权利对债务进行追偿。
担保合同保证人没有签字那这份合同一般没有效。但若保证人盖章或按指印的除外。找法网提醒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担保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而书面合同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