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借钱不一定需要签订借款合同。如果出借方要求以书面形式订立借款协议的,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协议。如果出借方未要求双方订立书面借款协议的,按照双方约定处理。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二条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协议,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者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可以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
借款合同法院起诉如下:
1.借款合同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2.通过银行转帐方式借款,当事人能够提供银行的转款证明的,该银行所在地可以认定为合同履行地。另,借款合同中贷款方所在地可以视为合同履行地。
3.当事人在借据或借款合同中有协议管辖的约定,且该约定地点属于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不违反级别管辖规定的,该约定有效,确定管辖时从其约定。约定为合同签订地的,该合同中应同时注明合同签订的具体地点,否则视为协议管辖的约定不明确。
夫妻之间的借款合同有效。只要借款人和被借款人出于真实意思表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借款行为是在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范围内做出,并且不损害他人利益的,那么夫妻之间的借款合同有效。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