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过工伤认定申请时限怎么办这里有技巧
更新时间:2023-10-18 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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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错过工伤认定申请时限可以申请人身损害赔偿,一般是无法再向工伤认定机关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除非是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客观因素造成的超期,若是因不可抗力导致超时的,可以申请延长申请期限。
一、
错过工伤认定申请时限怎么办这里有技巧
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超过时效,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申请;由于不可抗力等正当原因申请工伤认定超时的,可以延期;无正当原因申请工伤认定超时的,不得申请,但可以申请人身损害赔偿。
二、
超过工伤认定时效的后果有哪些
找法网提醒您,超过工伤认定时效的后果有:
1.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受理用人单位或伤者或直系亲属、工会组织的工伤认定申请,因而无法获得法规规定的的工伤认定书;
2.伤者无法启动劳动能力鉴定部门的劳动能力鉴定;
3.如果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话,伤者无法从劳动保障部门的工伤保险基金中获得工伤保险待遇。

三、
工伤认定的资料有哪些
1.职工个人的工伤认定申请书;
2.受伤职工的有效身份证明;
3.医疗诊断证明/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4.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
5.用人单位依法成立的登记证书或登记查询通知单;
6.职工死亡证明;
7.公安部门证明或其它相关证明如工作时间、场所,因工作职暴力伤害等意外伤害;
8.公安部门证明或相关部门证明,因工外出期间,因工作受到伤害或发生事故下落不明;
9.民政部门或相关部门证明,如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众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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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过了工伤申请时间怎么办,规定是什么
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间:
1. 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劳动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单位需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 如果单位逾期不申请,则由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1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
特殊情况:
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工伤赔偿申请仲裁后,公司上诉拖延时间怎么办
法律分析:针对用人单位不赔偿工伤的问题,可以要求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具体规定如下:
1.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若用人单位不支付,则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2.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若用人单位不偿还,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有权依法追偿。
上述规定确保了工伤职工在用人单位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时,能够依靠工伤保险基金获得必要的保障,同时也明确了用人单位的偿还责任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追偿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