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离婚协议时要注意的事项:
1.必须双方自愿;
2.应由双方亲自签署;
3.协议内容不能违反法律的规定;
4.不得损害他人的利益包括子女的利益;
5.不得有其他违反公序良俗的条款;
6.处理好子女抚养以及财产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1.当事人申请。双方当事人必须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
2.工作人员审查。民政局工作人员应当对夫妻出具的有关材料进行严格审查。
3.办理离婚登记。民政局经过审查后,确认当事人有离婚意愿,并且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予以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条,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找法网提醒您,双方签字的离婚协议是否有效需要视情况而定:
1.经过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登记的有效。只要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且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经过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登记,那么协议就是生效的;
2.离婚协议书并不是一定就生效,首先离婚协议书是以离婚登记为前提条件的,即附条件生效,如果没有登记离婚,而双方也没有按照协议的内容履行的话,任何一方是可以反悔的,协议也是不生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