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不保护的作品:
1.单纯的事实消息;
2.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
3.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
4.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找法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
本法不适用于:
(一)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
(二)单纯事实消息;
(三)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1.版权局报案。自己的著作权被侵权了,可到版权局报案,要求侵权人赔遭受的损失。
2.协商和解。协商调解主要是权利人和侵权人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3.仲裁解决。仲裁和和解不同,具有法律效力,但是也有一定局限性,只能适用于与版权合同的纠纷,不能适用于一些作者事先不知道的侵权行为。因为一旦仲裁做出裁决,当事人向法院起诉,法院不予受理,除非当事人一方拒绝履行仲裁裁决,此时,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4.民事诉讼。
1.公民的期限。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及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2.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期限。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
3.特殊作品的期限。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及摄影作品,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
4.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以其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作品首次发表后50年。这里的作者“身份不明”,多指作品因以假名、笔名、化名或者未署名发表,难以确定作者确定身份的情况。如在50年内确定了作者,则其著作权的保护期按所述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