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实质审查需要提供下列材料:
1.发明专利实质审查书面申请书;
2.申请日前与其发明有关的参考资料。发明专利已经在外国提出过申请的,提交该国为审查其申请进行检索的资料或者审查结果的资料;
3.发明专利实质审查应提交的其他资料。
发明专利分案申请条件是:
1.未改变原申请的类别;
2.尚在法定期限内;
3.办理手续符合法律规定;
4.提交材料齐全、真实、合法;
5.其他条件。
找法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依照本细则第四十二条规定提出的分案申请,可以保留原申请日,享有优先权的,可以保留优先权日,但是不得超出原申请记载的范围。
分案申请应当依照专利法及本细则的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分案申请的请求书中应当写明原申请的申请号和申请日。提交分案申请时,申请人应当提交原申请文件副本;原申请享有优先权的,并应当提交原申请的优先权文件副本。
1.形式法定原则。申请专利的各项手续,都应当以书面形式或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规定的其他形式办理,否则不产生效力。
2.单一性原则。也称为"一发明一申请原则",是指一份专利申请文件只能就一项发明创造提出专利申请。但是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的发明或实用新型,可以作为一件提出;用于同一类别并且成套出售或者使用的产品的两项以上的外观设计,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
3.先申请原则。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
4.优先权原则。专利申请人就其发明创造自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后,在法定期限内,又就相同主题的发明创造提出专利申请的,以其第一次申请的日期为其申请日,这种权利称为优先权,此处所谓的法定期限,就是优先权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