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6.有公司住所。
找法网提醒您,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方式有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两种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七条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
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
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1.发起人确定公司名称,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2.如选择募集设立方式,发起人认购股份;
3.制定公司章程;
4.公告招股说明书,并制作认股书;
5.由证券公司承销、同银行签订代收款协议;
6.验资并召开设立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