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时可以申请解除取保候审
更新时间:2023-10-28 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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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可以申请解除取保候审的方式是发现不应当追究取保候审人的刑事责任,犯罪嫌疑人死亡的等。取保候审在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都可以提出申请取保候审。
一、
何时可以申请解除取保候审
解除取保候审的条件有:
1.发现不应当追究被取保候审人的刑事责任的;
2.取保候审期限届满的;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发现取保候审超过法定期限的,要求解除取保候审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二、
取保候审在哪个阶段可以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在这三个阶段可以取保候审:
1.侦查阶段:普通案件侦查是由公安机关办理,职务犯罪案件侦查由检察院办理。
2.审查起诉阶段:也就是检察院审查起诉的阶段。检察院阶段也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3.审判阶段:也就是法院审判的阶段。法院判决之前都是可以取保候审的。证据不足的,超期羁押的,都有可能会在这个阶段办理取保候审。

三、
取保候审要律师去办吗
取保候审不一定要律师去办的。找法网提示您,按照当事人的意愿进行,不是一定要请。需要取保候审的,当事人自己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申请。取保候审后,当事人只要遵循取保候审的规定即可。但是请律师可以提供一定的便利,律师作为专业的辩护人,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申请取保候审时,可以根据具体案情,有针对性的提出取保候审的理由,增加取保候审申请获得批准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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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时候就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根据法律规定,自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刑事拘留之日起,就可以向侦察机关申请取保候审,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最长期限是十二个月。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什么时候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法律分析:1.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
2.刑事诉讼法对于办理取保候审的时间没有限定,原则是在法院判决生效之前的任何时间都可以办理取保候审的。
3.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只要符合规定就可申请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哪些时候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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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条件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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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取保候审的申请。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申请取保候审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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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取保候审的决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书后,应当在7天之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应当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检察院检察长或者人民法院院长批准,并签发《取保候审决定书》和《执行取保候审通知书》,并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对不符合取保候审法定条件的,不同意取保候审。不同意取保候审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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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取保候审的执行。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为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在执行时,应当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读《取保候审决定书》,并令其签名或盖章,告知其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第56条规定的,取保候审期间届满以后,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将保证金退还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告知保证人解除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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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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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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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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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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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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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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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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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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