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指当事人双方自愿离婚,出于合意而解除婚姻关系,对子女和财产等问题作适当处理而达成的一种书面约定。其在我国是依照行政程序,由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离婚协议书的主要内容有:
1.男女双方的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
2.离婚原因及办理协议离婚的方式;
3.财产处理(婚前婚后),包括债权债务的处理;
4.子女抚养和教育(包括对方对子女的探望方式有时间);
5.女方在离婚时是否怀孕;
6.其他约定。
协议离婚条件是:
1.双方婚姻关系合法有效;
2.当事人应当基于真实意思表示,就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等相关事项达成一致,并订立书面离婚协议;
3.当事人亲自提出离婚登记申请;
4.经过三十天离婚冷静期,且双方亲自领取离婚证。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找法网提醒您,办理协议离婚手续需要至少三十日。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