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变更事项流程如下:
1.召开股东大会,经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股东通过,做出变更决议;
2.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3.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4.申请变更登记;
5.领取营业执照。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条【公司合并债权债务的承继】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法人变更不是必须得本人到场。办理法人变更需要向工商局提交如下材料: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股东会决议;
3.章程修正案;
4.对原法人的免职文件;
5.对新法人的任职文件;
6.原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新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7.指定委托书;
8.营业执照正、副本。
企业法人改变名称、住所、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经济性质、经营范围、经营方式、注册资金、经营期限,以及增设或者撤销分支机构,应当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法人变更债权债务的处理是均由合并后的公司承继。若是分立的原则上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公司合并或者是分立需要进行公告,并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债权人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