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离婚官司开庭一般要注意:
1.带好该带的诉讼材料,如身份证、答辩状、证据原件一定要带齐;
2.法院一般让当事人做的陈述,最好提前写好,开庭一边看,一边说;
3.在庭审阶段,听对方陈述时一定要聚神会神,不要遗漏要点;
4.在反驳时,要有条理地围绕自己的主张反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1.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
2.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期限为三个月。
3.审理对民事判决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找法网提醒您,起诉离婚可以全部委托律师,但是无特殊情况,仍应出庭应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离婚诉讼的当事人有权委托1-2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代为当事人参与诉讼程序。当事人委托律师代为诉讼的,应当与律师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并向律师出具授权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