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几年失效
更新时间:2023-09-03 0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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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行政诉讼法中提起行政诉讼的有效期是六个月,最长不超过五年。当事人如果直接向法院起诉的,一般应在上述期限内向法院提出;如果当事人是先申请复议,再起诉的,则可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的十五日内起诉。
一、
行政诉讼几年失效
行政诉讼时效是六个月,最长不超过五年,因不动产起诉最长不超过二十年。不经过行政复议,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二十年之内。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五年提起诉讼。
二、
行政诉讼诉讼时效能中断吗
行政诉讼的诉讼时效不能进行中断,只有时效延长的规定。
找法网提醒您,行政诉讼时效与民事诉讼时效有个重要的区别是,民事诉讼时效有中断的规定而行政诉讼没有,仅有时效延长的规定。诉讼时效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进行期间,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期间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正因为行政诉讼没有时效中断的规定,所以当事人在对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满后的是不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或延长的。行政诉讼时效的开始仍是从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或具体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计算。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三、
行政诉讼案件程序流程是什么
1.首先要确有管辖权的法院;
2.原告要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3.人民法院在立案之日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给被告,被告在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相关材料;
4.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通过审理作出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并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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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规定行政诉讼的有效期是几年
关于行政诉讼时效的法律规定是: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行政相对人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依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行政诉讼时效期间为几年以上
行政诉讼的最长时效是二十年,这一规定仅适用于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如果当事人超过二十年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将不予立案受理。对于不服复议决定的案件,当事人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若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申请人可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案件,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但涉及不动产的案件,若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若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法院将不予受理。
行政诉讼的诉讼时效几年
行政诉讼的诉效时效为六个月。但是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已经超过二十年,或者其他案件已经超过五年的,诉讼时效过期。当事人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br/>
法律依据:<br/>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br/>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br/>
第四十六条<br/>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br/>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