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进行赔偿理赔的流程是:
1.报案:当发生交通事故后,一定要立即向事故发生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同时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否则保险公司可以拒赔。
2.勘验:保险公司应主动到事故现场进行勘验,对事故车辆进行定损。
3.办理理赔手续:投保人到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应携带行驶证,保险合同以事故责任认定书等相关证件。
4.签字:投保人如对上述清单无争议即签字生效,作为保险公司理赔的依据。
交通事故可要求全责方的赔偿有:
1.维修费: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进行修复,恢复原状;
2.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3.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4.护理费,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5.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6.住宿费,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7.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8.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9.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10.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11.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找法网提醒您,交通事故追诉时效一般是三年,此时效通常从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