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的爷爷奶奶有没有探视权
更新时间:2023-10-21 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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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离婚后孩子的爷爷奶奶没有探视权。探望权纠纷的处理方法是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中止探视权的条件包括探望权人患有严重的传染病等。
一、
离婚后孩子的爷爷奶奶有没有探视权
离婚后爷爷奶奶是没有探视权的。探视权是子女父母双方享有的一种法定的权利,没有延伸规定到孩子的祖父母等近亲属。但是法律也没有明令禁止,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如果以协议的方式确定下来,爷爷奶奶就取得了探视权,就应依法得到保护。
二、
探望权纠纷怎么处理
探望权纠纷的处理:首先由当事人协议解决;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人民法院父或者母一方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可以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三、
中止探视权的条件有哪些
找法网提醒您,中止探视权有以下条件:
1.探望权人患有严重的传染病;
2.探望权人对子女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的;
3.探望权人教唆、胁迫、引诱子女实施不良行为,或者违法犯罪行为的;
4.探望权人不按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探望方式、时间、地点探望,严重影响子女生活学习的。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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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孩子奶奶有没有探视权?
夫妻离婚后,爷爷没有直接的探视权。“父或母对子女的探视权”是基于父母子女关系这种特定的身份而享有的权利,只能由父母本人实施。但是,在情理上,只要不影响孩子正常的学习和生活,爷爷奶奶对孙子女的探望权就不应受到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离婚后孩子的爷爷奶奶有没有探视权
法律分析:爷爷奶奶没有直接的探视权,探视权指定期或不定期探望子女的一种权利。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父或母对子女的探视权是基于父母子女关系这种特定的身份而享有的权利,只能由父母本人实施,其他人不享有此权利,也不能代替行使。根据现行法律规定,探望权是子女父母双方享有的法定权利,不及于孩子的祖父母等近亲属,爷爷奶奶没有直接的探视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爷爷奶奶离婚后有没有权利探视孩子?
法律中离婚后孩子爷爷奶奶没有探视权。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探视权仅限于父母亲,爷爷奶奶没有探视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