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关系成立要件有什么
更新时间:2024-01-22 0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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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民间借贷关系成立要件有存在借款的意思表示;实际交付借款的款项。民间借贷纠纷可以到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民间借贷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三年。
一、
民间借贷关系成立要件有什么
民间借贷关系的成立条件是:
1.形式要件,即达成合意的外在形式,如借条、借款合同、口头约定以及其他可以表明双方借款合意的形式;
2.实质要件,即款项的实际交付。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二、
民间借贷起诉的管辖法院是哪个法院
找法网提醒您,民间借贷起诉的管辖法院是如下:
1.被告住所地
被告为自然人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2.合同履行地
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三、
纠纷案件中民间借贷诉讼时效如何认定
根据民法典规定,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期限为三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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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成立要件有什么
借款合同成立的要件如下:
1. 合同的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内容协商一致;
2. 合同的多方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3. 合同的形式和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4. 合同的订立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
5. 合同的订立过程符合法律的相关规定。
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
1. 行为人要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 意思表示真实;
3. 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成立:
1. 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2. 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3.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民间借贷关系成立的要件是哪些
1. 民间借贷关系成立要件为:当事人都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该行为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且没有违反法律规定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等,当事人成立民间借贷关系应当签订相应的合同。
2.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3.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