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怀孕期间离婚是不能得到补偿的,但男方存在以下行为的则可以请求赔偿:
1.一方重婚;
2.一方与他人同居;
3.一方实施家庭暴力;
4.一方虐待、遗弃家庭成员。需要注意的是,请求赔偿需要在起诉离婚时一并提出。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1.简易程序审理的3个月内结案。
2.普通程序审理的6个月内结案。
案情特别复杂的,可向本院院长申请延长6个月,在不能审结的,再向上级法院申请延长6个月,期内必须审结。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彩礼返还是有一定的条件,人民法院支持返还彩礼的情形有以下几点:
1.双方未办理登记结婚手续,即没有结婚;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3.婚前给付彩礼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这里返还的必须是彩礼,而彩礼必须是基于当地习俗、以结婚为目的给的财产,不具有这些性质是不需要返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