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征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更新时间:2023-08-23 14:50
找法网官方整理
问题相似?直接咨询律师 >
导读:
房子征补偿标准是各项款项根据相应的计算方式进行,比如房屋价值补偿标准数额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根据各市一般已经确定的具体数额和计算方式确认;等等。
一、

房子征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1.房屋价值补偿标准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

  2.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俗称过渡费)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用,具体数额各市一般都已确定具体数额及计算方式,详见各地出具标准,在这里作者所列算的补偿标准,是以大众化被拆迁人自主搬迁和过渡方式进行的计算。

  3.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该费用针对非住宅类房屋运营性房屋进行补偿,因为属个案,补偿标准不能统一,一般是有征收当事人进行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4.补助和奖励补助包括困难补助和公摊补助。困难补助是针对贫困人员进行的补助,依据当地政府出具的标准确定;公摊补助针对所有被拆迁人的房屋公摊进行的额外补助,也会出具公摊补助标准。

  5.房屋装修补偿及家电设备移机补偿房屋装修补偿也是先有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由评估机构评估确定,家电设备移机也是参照上述方式实施。

二、

房屋征收补偿款包括哪些内容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房子征补偿

三、

房屋被拆迁补偿款多久能拿到

  拆迁的补偿应该在被拆迁人搬迁之前到位。找法网提醒您,即先补偿后搬迁的原则。这是拆迁工作中重要的一项原则,不能违背。

  1.如果选择的以货币安置形式赔偿的,在签完货币安置协议后,房屋动迁以前就会发放补偿款;

  2.如果选择的以房屋置换(赔偿安置房)形式赔偿的,在签完房屋安置协议后,房屋动迁以前会一次性补偿1-2年的过渡费用,如果1-2年到期后安置房仍未交付的,会按协议再次补偿过渡费用。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拓展阅读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大家都在问
我也要提问 >
拆迁房屋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房产拆迁补偿标准如下: 1、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征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么确定的
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br/> 1.房屋补偿费,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br/> 2.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br/> 3.奖励性补偿费,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拆建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不得任意更改。<br/> 法律依据:<br/>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br/>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br/>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br/>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br/>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br/>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么样规定的
房产拆迁补偿标准如下:<br/> 1、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br/>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br/>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br/>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br/>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br/>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br/>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br/>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br/> 第十九条<br/>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律师解答动态
扫码有可能泄露个人信息。若扫到恶意二维码,不法分子可能获取你的信息用于诈骗等。扫码前要确认来源可靠,
要看具体情况,至少可以追回部分打赏。
吴亮律师
吴亮律师
1分钟前
我们是杭州本地律所。您要是有法律问题,先跟我说说具体情况,比如是合同纠纷、民事侵权,还是刑事方面的事
我也要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