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年费缴纳标准:
1.第1~3年(每年)900。
2.第4~6年(每年)1200。
3.第7~9年(每年)2000。
4.第10~12年(每年)4000。
5.第13~15年(每年)6000。
6.第16~20年(每年)8000。
为避免因漏缴或错缴年费而导致专利权被终止,专利法规定了6个月的宽限期。也就是允许在应当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6个月内补缴年费并同时缴纳滞纳金。如果在宽限期内仍旧没有足额缴纳年费和滞纳金,将通知专利权人终止其专利权,并向社会公告。
如果有正当理由或因不可抗力而错过宽限期,可以分别在收到通知书两个月、障碍消除两个月内提交恢复专利权的请求并缴纳恢复费,请求恢复专利权。
专利费用可直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缴纳,也可以通过邮局或银行汇付。应当写明正确的专利申请号或专利号,以及所缴纳费用的名称(例如年费和滞纳金)。通过银行或邮局缴纳费用的,应尽可能提前缴纳。
发明专利的申请途径包括如下:
1.直接申请的途径。适用于常见的专利申请情形。
2.代理申请的途径。一般可以选择代理申请。但是申请人为外国人、外国组织,且在我国没有办事机构的,必须采取代理谁请的方式申请专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六条
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三十九条
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定,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发明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