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和现役军人离婚如下办理:
我国目前规定的离婚方式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所以双军人也是通过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办理离婚手续的。
1.协议离婚
协议离婚是指双军人夫妻都同意离婚,并且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都达成了协议。在协议离婚的情况下,军人取得所在部队政治机关可出具的同意离婚证明后,就可以前往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
双方均为现役军人,双方自愿离婚的,当事人所在部队领导或政治机关应当进行调解;调解无效,并符合《民法典》规定的离婚条件的,由政治机关出具证明后,方可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2.诉讼离婚
诉讼离婚是指双军人夫妻难以达成离婚与否的协议,或者难以对子女抚养问题以及财产分割问题达成协议时,由一方或双方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婚姻关系。
找法网提醒您,军人离婚,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父母双方协议不满两周岁子女由父亲直接抚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对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军人离婚有损害赔偿,需要看该行为人是否存在法定过错。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