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可否违约
更新时间:2023-08-19 2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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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一般不可以违约,违约方需承担继续履行、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房屋买卖纠纷案件需要提供房屋产权凭证、房屋买卖合同、买主身份证等材料。
一、
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可否违约
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一般不可以违约,否则需要承担违约责任。一方违约的,应当要求违约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违约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等。
二、
房屋买卖纠纷案件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1.房屋产权凭证;
2.房屋买卖合同及公证书;
3.有关机关批准买卖房屋的文件;
4.关于房屋交付情况的证明;
5.买卖双方交付、收取房款的凭证;
6.买主身份、买房用途及房籍情况的证明;
7.共有房屋的其他共有人放弃优先购买权和同意出卖房屋的证据;
8.出租房屋的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证据;
9.其他证据。

三、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由哪个法院管辖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管辖:
1.当事人想约定管辖时,在不违反法院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情况下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当事人已经约定管辖的,以约定的为准。
3.当事人没有约定管辖的,通常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找法网提醒您,《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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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中介合同签订后是否仍可违约
房屋合同签订后是可以违约的,但是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当事人一方违约的,另一方可以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房屋买卖中介合同签订后是否仍可以违约
房屋合同签订后是可以违约的,但是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当事人一方违约的,另一方可以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房屋买卖中介合同签订后是否还可以违约
房屋合同签订后是可以违约的,但是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当事人一方违约的,另一方可以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