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空壳公司是有风险的,成立空壳公司的风险如下:
1.债务风险。“空壳公司”可能进行过经营,可能对外承担大量债务,投资购买后就必须承担这些债务的责任。
2.法律风险。“空壳公司”可能存在违法行为,特别可能存在虚假出资或注册公司后抽逃出资的行为。
3.员工工资、福利风险。找法网提醒您,“空壳公司”可能拖欠大量的员工工资、福利等。
4.税费负担风险。
空头公司的法人是可以改的,但是要经过董事和股东会的同意,在取得董事会以及股东的同意之后,带好相关的证件资料就可以去更改法人身份。
《公司法》第十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空壳公司注销流程如下:
1.董事会决议通过;
2.成立清算组,清算资产,公告,出具《清算报告》;
3.税务(国税、地税)登记证注销;
4.到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
5.注销银行账户;
6.注销印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